父親節快樂。此刻的父親遠在香港,沒有辦法一起慶祝。可是,你知道我們的心意的吧?雖然我們都不是懂得表達的孩子,也不怎麼了解你的心情。但我還是自私的希望,父親是真心慶幸把我們兩個(不再)小魔怪帶來世上。你總是強調自己所做過的犧牲;我們每一次也對你的自誇嗤之以鼻,但我們都不夠膽否認。因為我們都沒有勇氣想像沒有我們存在的世界。所以沒有你,我也無法在這裡寫下一段老套的話。
而在這一天,我選擇了分享一本跟“父親”有很大關係的書:Burying the Typewriter - Childhood under the eye of the Secret Police。這書是我用學校的錢來買給自己的。那天我在書局選書,心裡面想著,不能夠淨看小說了。我的眼神移到自傳的一欄。我從來沒有特別喜歡自傳,但是我抽起了這本書。事實上,它是一本回憶錄而不是一本自傳,所以裡面的未必是準確無誤的事件,卻包含了最真摯的感情。
Carmen Bugan生於七十年代的羅馬尼亞,家境不錯。她五歲以前都是跟公公婆婆住,因為父母在遠處的雜貨店工作,不能整天照料她跟妹妹。五歲的時候,父親買下了舊牧師的房子來蓋一棟全新的家。當然,建築的時間很漫長,所以她們兩姊妹依舊常常待在公婆家裡。她的童年是快樂的 - 在公公婆婆的寵愛和父母的教導下,她的生活充滿了關懷和歡笑。她跟父親的關係良好,卻毫不了解他的過去。她單知道,父親曾經因為反對政府而入獄。但這對她而言,並沒有任何意義。然而,快樂的日子在婆婆的離世後,離她漸遠。
她的家裡有一部打字機 - 在俄羅斯極權控制底下的羅馬尼亞,打字機並不是人人希望擁有的東西。打字機是被視為“危險”的物品,所以擁有的人都必須登記。父母跟她和妹妹說,當人家問起的時候,就應該回答這是用來打家庭食譜、故事等等無聊的東西。但Carmen知道父母不是這樣用的:打字機常放在起居室裡,晚上她跟妹妹上床了以後,打字機就會活起來。慢慢,父母不允許她們倆進入起居室,還經常神神祕祕的拉起窗簾。一個下午,她從花園的圍牆跳進家裡的時候,發現父親竟然把打字機埋在花園一個洞裡。她驚訝極了,不斷追問父親為何要把打字機藏起來。父親說這是為了不讓秘密警察看見。可是,那個晚上,她發現打字機好端端的坐在起居室裡。她感到奇怪又解釋不了為何。終於,過了不久後的一天,她和妹妹在閣樓發現了一張反共的旗子,還在家裡的不同角落發現寫著類似信息的傳單。原來父親從來沒有放棄過,一直在四處派傳單來爭取支持。
1983年3月10日凌晨2時,父親叫Carmen起來幫他關門。早在之前她已看見他收拾行裝準備離開,二人吵了一場架。而來到這刻,她已經無力阻止他離去。留下“You'll even eat fire”這話,父親絕塵而去 - 就這樣他遺下了妻子、兩個女兒和一個剛出生的兒子。那個下午,Carmen放學後發現家裡來了幾個秘密警察,說她父親因為反對政府而遭拘捕了。自那天開始,她就在秘密警察的監察下生活 - 家裡每一處都裝了米高峰,她的每一位親友也給盤問多遍,她們每一次外出的時候都有祕密警察相伴在旁。每天被緊盯著的日子過了五年,她不能不習慣。“父親”變得一個不能大聲講出來的話題,卻不可能被遺忘。
1988年的時候,因為監獄不夠位置,父親被釋放出來了,卻依然遭到軟禁。他的家人早已習慣了這種生活,但是父親沒有辦法接受,因此而提出申請國際保護後移民。父親最為熱衷於這念頭,可是Carmen和家人在這個地方有太多的感情無法捨棄。儘管不願意放棄所有,最終還是由Carmen一個人冒著危險到美國領事館求助。在1989年,Carmen的一家離開了他們的家、他們的村子、他們的國家。
以一個故事來說,主角總是擁有控制自己生命的能力。我們願意為自己的命運付上責任,因為這代表了我們才是遊戲中的玩家。可是,Burying the Typewriter不是一個故事。Carmen是敘述一切的人,但她並沒有改變生命的能力。從她的出生到1989年離開羅馬尼亞,她的生命就是父親的生命。出生、成長、讀書,這些都是靠父親的。而把她從童年天堂帶到一個無法喘息的國度的,也是父親。在去美國以前,Carmen沒有辦法逃離父親所遺下的世界;從十二歲開始,她必須成熟,並承受一個“叛國賊”帶來的後果、苦難和悲痛。在這本回憶錄裡面,她沒有說過“父親,我恨你。”她沒有勇氣跟父親說他做錯了,可是她不只一次問自己,到底為何父親為了爭取民主而遺棄妻兒?她想問父親,到底他明白他所做的一切也深深影響了一家人的命運嗎?他知道家庭,不單是分享喜悅,還必須抵受他的行為所帶來的折磨?她想感化父親,讓他放棄所謂的理想,讓他安於現在卑微的幸福。1983.3.10那天,Carmen多麼想留住父親 - 她心裡面知道他一走,所有幸福都會完了。可是她沒有辦法綁住父親不讓他離去,只能夠接受父親賜予他們的命運。
作為一個女兒,Carmen的心情比所有人都要複雜。她無法憎恨最敬愛的父親,卻無法感謝他犧牲了一家六年來的自由。她討厭秘密警察,討厭高壓的政府;但同時她不理解為何父親那麼堅持,也不想支持他的偏激活動。她想要改變父親,讓他滿足於安逸的家庭生活;她卻又不想面對獄中的父親,看起來那麼可憐、無助。可是,她深深知道,這就是她的父親,是改變不了的事情。她可以感到欣喜,也可以埋怨,不過她沒有辦法去改變這鐵一般的事實。
如果講故事的是Carmen的父親而不是她,我大概會有不一樣的想法。可是,閱過這書以後,我心裡面很混亂。我並不是對“正義”產生了懷疑 - 我清楚明白,人們應該擁有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,應該有權利選擇政黨、遊行。但是,到底在怎樣的環境下一個民運人士才是勇敢,甚麼時候才算是太衝動?“人民英雄”背後有很多東西我們都不知道的,其一就是他們的親人吧。我非常感激所有民運人士所做過的一切,只是我不禁想到他們所犧牲的不單是金錢、名譽等,有更多的是活生生的人。他們在豁出去之前,到底做了怎樣的掙扎?
看自傳、回憶錄跟讀小說是一件完全不同的事。讀小說的時候,或許我們會為書中人物感到不幸、快樂,可是過後還是能夠輕鬆地放下書本再走進另一個迷幻的世界。而自傳和回憶錄,是真實發生過的事情,再由親手經歷過的人講出來的。尤其是傷心的事件,我總是特別悲哀 - 因為,那是別人的生命,毫不虛假。我是多麼不願意相信有人經歷過那樣的事情,多麼希望那不過是一個賺人熱淚的悲情故事。看這本書的時候,我不會幻想自己是主角,而是Carmen的朋友。因為她把所有都說出來,所以我明白她的心情 - 不過我沒有能力或權利去徑自猜想、詮釋她的心中所想。我感到傷心,我掉淚,但我也知道我是其中一個聆聽了她的故事的外人而已。始終,我不是她,我沒有經歷過,也不清楚她所有的想法。我,依然是一個不諳世事的局外人而已。
“You can make me suffer but I will make you cry for all the beauty I create, for the pity of it.” (My parents' divorc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