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怎麼可以不感到羞愧。曾經堅持十天內一篇文章的,當作練筆亦是鍛鍊自己的恆心。曾經為這件事而感到一點自豪,怎麼現在變成了長滿荒草的廢墟了。在這樣丟下去,我看連密碼也會忘掉。(唯一的是,肯定不會有人定期來這裡,然後因為沒有更新而失望。沒有人氣的部落格不會沒落,因為從來也只是一本私人日記。)

下面這堆話在心中很久了,不過是沒有時間和力氣把它們放在這上面。

從某個時候開始,我染了茶啡癮。剛才查看了一下,四年前有這麼一篇“綠茶之聯想”,兩年前寫了”咖啡店“一文。它們都是隨意寫下來的文章,沒有甚麼宗旨,沒有甚麼結構,大概是一對雜亂的感想。現在重讀一遍,覺得好像和那個時候的自己距離很遠,卻依然有“啊,我懂”的感覺。可是,那個時候的我還沒有染上了茶啡癮。小時候,我對茶啡的印象如下:

茶 - 我媽喜歡喝茶,尤其是奶茶。以前外公開大排擋,懂得怎麼沖泡香濃的港式奶茶。小時候我們跟外公外婆住在一起,早上起來,爐灶上肯定有一壺煮好的紅茶。但是我媽說,儘管在大排擋長大,小時候只喝熱巧克力,反而是長大成人開始工作以後,才有了每天喝奶茶的習慣。有一段時間,我媽喝奶茶喝很多:在家裡早餐喝一杯,送孩子上學後跟其他太太喝一杯,跟我爸二人約會(在最浪漫的地方:茶餐廳)喝一杯,有時候約了好友下午茶又是一杯。她說,不喝奶茶感覺不舒服。後來我們意識到咖啡奶茶對身體的害處,強迫我媽戒掉這個習慣(小時候的我很專制的,現在如是)。現在她依然喜歡奶茶,但很多時候在餐廳也只喝檸檬水、檸蜜。我媽另外喜歡的是綠茶,飯後一杯。說起茶,我爸很喜歡把熱茶裝進塑料水瓶裡!橙色的水瓶裡面是棕色的中國茶,看上去並不誘人。重點是,不要把熱水直接放進塑料瓶裡,會釋放對身體有害的化學物質!

咖啡 - 誰最喜歡喝咖啡?不知道。如果在外用餐而不是吃中國菜的話,外公一定會點美式咖啡,然後自己加奶。印象中大家也說排第三的阿姨喜歡黑咖啡,我卻沒甚麼記憶看著她喝。媽媽最喜歡的咖啡是卡布奇諾,而小桔跟我每一次也會吃光上面的巧克力粉。(那時候的我們並不知道,其實我媽也喜歡灑了巧克力粉的泡沫)然後到了某一個年紀,小桔也開始喜歡上咖啡,而年齡相差一截的我根本不懂。以前爸爸喜歡喝拿鐵(現在指明要脫脂奶卡布奇諾)。尤記得,第一次一個人喝一杯咖啡。那是小學六年級還是中學一年級小桔的生日,我們午餐吃意大利菜慶祝。飯後每人一杯贈飲,一般來說我都會喝冰檸檬茶或者檸蜜,那一天忽然很有冒險精神,便點了一杯拿鐵。不過在那之前小桔或媽媽也會請我喝一口她們的咖啡,所以咖啡並不是甚麼不明飲料,苦澀的味道也沒有嚇得我吐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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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至少不用凌晨二時起床三時集合,至少能夠喝杯熱茶吃幾塊土司才出門口 - 但我想,我們再也不會比那次三月飄雪下推行裡那麼興奮了)

曾結伴的好友、第一次同遊的新舊相識,我們還是抵不住聊八卦的衝動,吱吱喳喳地出發了。說個不停、說個不停,從巴士到機場,起飛到降落,等行李到再一次踏上巴士,我們一隻隻鳥兒時因為外遊而興奮嗎?還是純粹擁有用不完的精力?就這樣我們來到冰島。

冰島的中文是意譯出來的,不像某些國家如挪威、丹麥等是單純的拼音。香港的小孩子會不會誤以為冰島是地圖上光脫脫那塊純白色陸地?那是格陵蘭。有誰像幼小的我一樣問過:為甚麼格陵蘭(Greenland。幸好某個聰明人沒有把它譯成綠島)不綠,冰島沒有冰?不是應該把名字掉轉嗎?那其實只是“部份正確”。格陵蘭真的是接近寸草不生,冰天雪地。但冰島是卻是有冰的。這個小島國八分之一的面積也是冰山,其中一座更是全球最大的。而且直到上個世紀以前,冰島並不綠(現在也不算)。本來冰島的土壤就鬆散,繼大量砍伐樹木以後土地沒有樹根保護,其餘的草木也塌的、凋的凋,之後變成了石頭、沙子、凝固熔岩、火山灰覆蓋的國度。二十世紀人們才嘗試重新種植花草樹木,可惜成果仍然像“滴水進汪洋裡”。始終自然環境被破壞以後,就很難回復原狀。可能是缺少樹林和草叢的原因,冰島郊區的建設也不多,坐上旅遊巴離開機場後冰島給我的第一印象竟然是“很空”。不是廣闊、不是寧靜,而是毫不帶修飾和情感的“甚麼都沒有” “光光的” 的意思。真的好奇怪、好奇怪。我不是個睡寶,坐在車上愛看車外的風景。當然每一個城市的風景也有不同,但冰島的景貌跟我去過的其他地方也太不同了。如果我在這裡生活,習慣得來嗎?

今天一整天都在乘坐交通工具,唯一的景點竟然是泡溫泉,多麼奢侈。我們駛到Blue Lagoon附近的時候,有誰指出左邊有一條(類似)河流在閃閃發亮。我們接近一點的時候卻發現河水的顏色像牛奶,帶一點天空的藍色。越來這是Blue Lagoon的外圍部份(或許是水溫太高太低、或水深太危險)。而無知的我現在才知道Blue Lagoon得名只因水是天藍色的!另外,我之後聽某講解員說,Blue Lagoon的出現其實是一個工業以外。在這個旅遊熱點的不遠處是一個地熱能發電站,當時地下的熱水被抽上地面卻因為意外漏了出來不能送回地底。泉水中的二氧化矽(silica)跟空氣中的物質產生化學反應而凝固稱溫泉的地面。後來有人發現二氧化矽對人類皮膚的好處,逐將這裡改裝成豪華的溫泉。人很多,有學生團、退休來旅遊的老夫婦,一家大小的四五六家庭等,我們一走進去溫泉裡,頓時放鬆下來 - 啊,甚麼都不做最好了。今天的天氣很好,陽光直接曬進雙眼,也有部份反射在奶色水面上再曬著我們的皮膚,我們在水裡享受著日光浴。但久了還是會太熱,怕曬傷、頭痛,幸好找到一個較安靜的角落剛好有道石牆擋住炙熱陽光(而溫泉水依然是暖暖的)。天堂一般。那之後我們三個傻瓜如何用密封袋包住電話、穿過人群走在凹凸不平的池底上,小心翼翼生怕弄濕雙手的滑稽模樣,我也不好意思告人。

(悄悄跟你說:我還是比較喜歡去日本泡溫泉,雖然景色不及Blue Lagoon獨特,但規模比較小,所以洗澡更衣的空間沒有那麼擠迫,也沒有大驚小怪的孩子和可以顯露身材的女人在更衣室走來走去。我喜歡多一點矜持,少一點喧鬧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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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知道,之一之二之三之四應該是按照兩個人相處的時序來排的。再見就是再見了,怎可能再在一起?復合。對,可以復合,但是分開了的人不是一定可以重聚,舊情未必能夠重燃。我純粹是想說,說再見以後,因為捨不得因為孤獨,我們才會想起在一起的時間。路過麵包店順便買下他喜歡的麵包當明天早餐 - 這麼不深刻的行為,昨天做過也會忘掉,唯獨是再也做不出的時候,才會想起、開始緬懷。
我其實都沒甚麼經驗。你就當我是想像吧?我沒有要求甚麼,他們亦然。會害怕是理所當然的。

(一)

冰箱上貼了一張紙:
我們存錢買甚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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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個留戀一切的人。物件、人、地點,因為曾經擁有過而變得依依不捨。所以家裡堆積了那麼多廢物,所以衣服不穿卻不捨得丟,所以會夢見以前逗留過的場所,所以喜歡閱讀舊信件。也許我跟很多人一樣,又或許我比一般人想得更多(如果,有一個所謂一般人的標準),所以我好像總是很困擾。
我忘記了自己有沒有說過以下這件事。離開香港那年,同班有一個不太熟但因為坐在附近而讓我有點在意的M君同樣要到外國讀書。他出發之前,K(好久沒有在這裡用過這個代名詞吧?我總是刻意避開、索性稱他為“你”)慫恿我給M同學買一杯星巴克飲料。我完全忘記了事情是怎樣開始的,但我之所以會答應,是因為害怕M君會永遠離開我的人生,至少想做一些甚麼。然後K問我,不是有很多人會淡出或者直接步出你的生命嗎?我那刻只想著M君,腦袋空白想不到其他例子。但其實,這樣的人很多。有時候我會想,到底沒有說再見就真的不再見,還是道別過後比較痛苦?因為知道之後沒有對方的生活,特別容易被孤獨淹沒,特別容易在放空的時候想起少了一個人這事實。
我們早知道,不能勉強就不能勉強。不能繼續下去就只好放開 - 鬆開懷抱、縮起手、丟掉舊物、刪除聯絡方法。
不過,又不是不想去想,就不會想到。又不是這樣就......

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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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球上,不是所有人都是一雙一對的。有的人喜歡單身的自由,有的人受過傷經歷過太多挫折而不敢再嘗試,有的人苦等卻無法得到青睞。但是,再孤獨的人,總有不同的邂逅。那麼多在天亮以後癡情消失的一夜情,那麼多酒吧裡的眉來眼去加杯免費飲料,那麼多地鐵巴士上的好心人,那麼多友善微笑能融化女人心的帥哥侍應店員。雖然不是每一段邂逅也是美麗的,也不可能全部刻骨銘心,但是總有一段兩段“遇見”讓你回想起來時微笑。“遇見”,好像很平凡,甚麼時候都能發生,可是我喜歡它們很隨便、很偶爾。本來我打算單寫“遇見”的合輯,不過後來對人物多了一點情感,便發展了他們的故事,添加了之前、之後。

(一)

她和好友去看電影。
看電影,也要看跟誰去的。她喜歡看浪漫喜劇,但那些還分好多種。港產片,跟朋友看不錯,因為大家都懂得笑。可是最好在家裡,抱著幾個枕頭和人偶,緊張可以捏著,笑彎了腰也不會有人怪責。荷里活的浪漫喜劇,在飛機上看吧。反正是免費娛樂無謂找套悲劇折磨自己,而且在熟睡的飛機上大哭也不是有趣的事。外語片,在網上找字幕很難,所以適合去電影院看。那個時候,不要跟一大群人去,一個朋友就好,自己看也無妨。
所以,到頭來,今天還是看喜劇,不過是警匪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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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讀過 “練習” 雜誌。那雜誌只出了三期:一個人、在一起、說再見。雖然只買了一本、還未看完,但是,單是這個三階段的概念就讓我很喜歡。我在腦裡面常常有閃過的故事片段。可能是臨睡前想到、可能是看電影連續劇時得到靈感,可能是在街上,看見某一個路人。這些通常都發生在一個很短的時間內,沒有完整的起承轉合,沒有完美的結局,沒有精心鋪排,而是忽然想 “會不會有這樣的人......” 或者 “這個聽起來很甜蜜” 那樣的感覺。我想把這些片段做成一個合輯 - 在游泳池裡想到的 - 可是,真正開始動筆的時候,卻發現自己根本不記得那些偶爾飄過腦海的小故事,所以這些都是決定要寫之後才想到的。我稱之為 “地鐵(偽)文學”,因為有很大部份都是在地鐵上用手機打的。當然還有等巴士、等人那樣無聊的時間。

(一)

「一杯...... 呃,拿鐵?噢還是美式咖啡好了。不要奶不要糖,謝謝。」
這是第一次來。她聲音小小的,在餐牌前站了半天決定不了,因為感到不好意思又滿臉通紅。每一次去新的咖啡店,她也會有小鹿亂撞的感覺,彷彿咖啡吧的店員是她的暗戀對象。
她挑了窗前的位置坐下,那個雜誌模特兒、(偽)文青、情侶的專屬位置。他們跟她有甚麼不同?不大,大家都是想要窗外陽光的溫暖、更好的風景,以及被留意的機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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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途上的軼事
走路跟單車
上次來阿姆斯特丹的時候,也不覺得這是一個危險的城市。除了大馬路,市中心的車子不多。而我們一直也認為歐洲的駕駛者都會讓路給行人。(跟我們祖國的城市不同,即使跟著紅綠燈走也極有可能被撞到,司機更常常在意外後逃走,無法追究)只是這一次去荷蘭,我頓時醒覺:不想在旅途上死於交通意外,還是必須打醒十二分精神。原因是這邊的單車很多。在運河兩旁的路很窄,車子相對上會減速行駛,但輕巧的單車卻能毫無顧忌地飛快駛過。好多次我過馬路的是後悔完全沒有鎏翊到(以為)在遠方的單車,每次也把我嚇一跳。單車上的人幸好都趕得及煞車(雖然會投我白眼或瞪著我嘆息)。誰叫單車體積那麼小,不夠引人注目呢?又或是我走路時太容易放空,心不在焉亦沒有危機意識。有時候腳步有限地走在路中央,等回首才發現我堵住一列單車在後頭,只好尷尬地道歉離開。
阿姆斯特丹會不會時全球單車使用率最高的城市呢?這邊的居民從小到大踏單車上學上班,來回合共兩小時竟算是日常習慣。正因為如此,他們踏單車的自信有如用雙腿走路,一手在電話上打字、一手控制車子已是常見,不像我們,戰戰兢兢地左望右望惶恐會跌倒。還有更多是雙手交疊胸前,邊踏車邊進食。以下這一幕我沒有親眼目睹,是聽我媽轉述的:有一個二十來歲的年輕男生在踏車的同時,單手舉著雨傘遮著並行的母親。試想:兩輛單車必須以一樣的速度前進,而且長時間單手懸在半空(傘子也不輕)還要控制方向,實在不簡單。
地圖女(一人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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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續)

意大利菜

(我重申,英國菜真的不太特別。這個城市裡面最受歡迎的餐廳,或者全國的連鎖餐廳都不賣英國菜。不知是不是因為英法之間的矛盾,室內的法國菜不多,意大利餐廳倒是四處都是)

Zizzi's - 牛津的吃過三次,倫敦去過兩間分店。當中隔太久了,所以無法比較哪次最好吃。我不會說這裡的食物特別好吃,不過大家都喜歡這裡的原因是價格比較親民,菜單的選擇也多,款色是英國四處可見的意大利菜(除了最傳統的肉醬、卡邦尼,還有這邊極受歡迎的大蝦意粉、蘑菇燉飯)如果是一大群朋友來的話,雖然座位多,但是我們試過等菜等了個多小時。(所以要點前菜,否則都餓扁了)

Ask - 想省錢的人有空注意它的網站,有時候可以免費下載優惠券,比如主菜買一送一等等。但如果是正價吃的話,個人認為偏貴,也不算特別好吃。如果沒有人付錢請我的話肯定不會再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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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住在牛津。我喜歡這裡。真的很簡單,連學了丁點兒中文的外國人也能說出的話,就是我的告白。曾經在某一次面試,對方突然問我為甚麼喜歡牛津這個城市。當時我完全腦閉塞,隨便說因為這個城市很乾淨。對方有點錯愕,一般人面試的時候怎麼會答得這麼膚淺。然後我開始補救,說甚麼雖然古老但是保持得很好,該保留的保留了,也有很多嶄新的東西。但是其實啊,喜歡哪有特定的原因?難道說我喜歡牛津,因為陽光曬著看起來好漂亮?難道說是因為這裡好多好多人,相連又分開地各自生活?

現在我要介紹我的牛津。因為瀏覽這裡的人太少,根本不會有誰當作旅行資料參考,所以我怎麼寫都可以。我的牛津,從我的味蕾開始。以下是三年以來,是充滿了各色各樣的美味和讓人微笑的回憶、饞嘴鬼的食記。

(粗階為個人推介的食店)

咖啡/輕食

甚麼時候你會進咖啡室呢?跟很多的女孩一樣,我也希望能擁有自己的咖啡店。不是因為我特別喜歡喝咖啡,也不是因為我有沖咖啡、做甜點的天賦,而是因為我希望有自己的空間,端上我喜歡的食物,播著我喜歡的音樂。不過經營咖啡店怎可能是件易事?所以在妄想的同時,還是會不斷光顧不同咖啡店,有時讚許有時批評。可是午餐不用吃太飽,也有很多時間是自己一個,坐在咖啡店捧著小說,感覺不孤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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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將會是凌亂的感想,還有歌曲分享。紀錄的是:人生中或許不算特別重要,可是到了這個時候無法不重視的階段。跟自己說聲加油,也希望大家能夠努力。

2014年5月5日 (日)

如果友情是財務管理,我想我應該考慮申請綜緩。有些人喜歡孤注一擲:丟進風險重重的股票世界、還是保證貶值的抽屜底部?有些人喜歡分散開來,錢包放一點、銀行放一點、首飾箱放一點。那麼即使被人偷了手袋,永遠還有錢剩下來。如果我,把所有的財富都放在一個人身上,是不智抑或聰明的決定?大家都會說我偏心,大家都會埋怨我漠視他人的存在。可是如果連一段友誼都鞏固不了,怎麼要求大家也真誠相對?

噢,如果有閒錢的時候,還可以玩玩賭博。明明那支球隊大勢已去,每一次依然堅持投注他們。說一成不變食古不化也好,說天真也好。就算會輸錢還是不忍變心。

從未到過的地方 - 王心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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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pr 28 Mon 2014 05:06
  • 含蓄

“我們在微光中前進 曖昧中小心
摸索著幸福的道理
怕只怕愛著愛著又放棄
有沒有愛著愛著就永遠 的幸運
行不行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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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真的只睡了四個半小時,現在真的甚麼心情也沒有。我算是一隻早晨活動的活動的鳥兒(然後十一時開始打呵欠),可是需要的睡眠時間至少有七個小時。晚上睡不夠,早上怎可能有精神呢?昨晚為了完成某書而晚睡,但我說晚也不過是一點半。實在無法了解那些三時四時才熄燈睡覺的人。也因為自己這個狀況,我真的沒有辦法發表甚麼感言(雖然平時說話也不算有條理、文字不優美、更不有趣)。

我喜歡買唱片、家人也是,所以這麼多年來唱片至少能放滿五個大盒(我媽二十年前買下而現在絕對不會聽的那些老唱片都給我們丟了)。父親會說,現在所有歌都能在網上下載,或者上Youtube聽,為何要浪費錢浪費家中儲存位置?可能是習慣,小時候沒有個人電腦父母也沒有上網聽歌的習慣(就算現在我媽也只會上網看韓劇日劇而非聽音樂),想要聽歌就只能買唱片。也可能是音質問題。說實話我不懂甚麼環迴立體聲,但習慣聽音樂或常用手提電腦的人一定會發現,筆記型電腦的微型喇叭發出的聲音不夠響亮。所謂“立體聲”,我但是知道我手上的機器沒法發出這麼漂亮的聲響。父親根本不特別喜歡聽歌,十多年前卻無端端豪爽的買下兩套Hifi音響。搬家幾次,越搬越小,但始終在我們狹小的客廳裡仍然擺放了那兩大座喇叭。原來獨個兒坐在客廳、四月中仍算陰涼的晚風吹過、一邊用Hifi聽歌一邊溫習,是一件愜意的事。

品味。關於音樂,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種類和歌手。有些人的喜好很容易分類,比如是單單聆聽本港流行音樂,或只喜歡巴洛克時代的古典音樂。但我猜大部分的人跟我也一樣,其實沒有甚麼特別類別,純粹因為喜歡就喜歡了。所以像我這樣,一邊聽喜歡的日語歌手,Youtube上經常是台灣流行音樂,間中會一次過聽某香港歌手幾十首歌,做功課溫習的時候卻會播放吉卜塞音樂、爵士樂等等。我喜歡的音樂,母親或者厭棄。小桔傳來的音樂,可能很快被我刪除掉了。總不能要求人家跟自己一樣。可是我認為我們都是容易被影響的人。家人不說(我總是受到小桔的影響,從小以來都喜歡跟著她學著她,雖然經常會嘲笑她,可是發現自己常常在不自覺的情況下喜歡上她推介的活動和事物),朋友如是。我說,某個朋友讓我堅持寫作也讓我相信黑色墨水筆的魔力,另一位朋友則是讓我從新喜歡上鉛筆的方便和質感。而這位朋友呢,則一直在向我灌輸韓國音樂的知識,讓我慢慢產生興趣然後抵受不住誘惑,開始探討,開始覺得“欸,還不錯”。我之前並沒有排斥,只是一直覺得K-pop不是我的“style”。(有人知道我是在模仿誰嗎?看來過幾個月、或幾年以後,我自己也會忘記了)

歌手,現在的跟十多二十年前的也很不同。以前,如果專輯賣不出上不了排行榜,那麼就很少人會注意,那麼就必須面對繼續嘗試抑或轉形象從來、甚至轉行的選擇。可是現在,我們有互聯網,可以在不同社交網站影音網站上擺放短片和提高知名度。現在的地下樂團都沒有那麼地下了,因為大家都能夠宣傳自己。也許因為這樣,歌手跟歌迷才能有更多的互動,關係才能變得比以前密切。我們能夠跟喜歡的音樂人在網上交談,能看見他們沒有通告的一天在那裡吃了肉丸湯。我想,因為我們現在親密了,他們更加能夠感受有那麼多人在支持他們。Facebook或Twitter上每多加一個“追隨者”,對他們來說會是鼓勵嗎?就連非法下載的數量日漸升高,他們會感到高興嗎?我想知道,到底你們知不知道我們的存在。好想親口說一聲,加油喔。

小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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